招标单位: | 泰州市新世纪房屋综合开发公司 |
代理单位: | 江苏经纬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42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TZS20100802101
标段名称:室外景观工程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420 计划发包时间 : 2010-9-5 |
报名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企业业绩、信誉 本工程采用IC卡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资格预审材料,按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条件)。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一年内有不良行为及借资质挂靠报名等不正常现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经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下列材料各一份,按时参加资格预审。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园林绿化专业)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2010年本单位缴纳过养老保险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的联系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注:一、上述1-6为必要条件,满足1-6的单位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经甲方组织考察相关工程业绩后确定入围投标单位。二、实行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约谈制度,报名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约谈。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至: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州凤凰支行 工行帐号:1115028619000008086。 B、投标保证金电汇的电汇人或网上银行支付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C、无论任何理由,资格预审前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及时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及时由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咨询电话0523-86890815、86882821。五、入围投标单位投标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80万元,缴纳方法另见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0-8-13|2010-8-20 |
联 系 人: | 陈亮 |
联系电话: | 0523-86882829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