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映秀地震遗址纪念地建设项目(映秀镇漩口中学遗址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汶川县映秀镇 实施时间 2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绿化 建设资金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映秀地震遗址纪念地建设项目(映秀镇漩口中学遗址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报名条件: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采用A方式交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为映秀地震遗址纪念地建设项目(映秀镇漩口中学遗址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比选保证金,并将企业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比选人;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领取资料时须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均需压证施工、持证上岗;③经审计后的07年~0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无亏损的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8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8月18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农行映秀支行
账 号:60070104000436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147.4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8月19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汶川县发改委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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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8-13|2010-8-18 |
联 系 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15984718342 |
联系传真: | 0837-6443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