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9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光华工业园自来水(航校油库自来水)拆除后恢复及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高新区 实施时间 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投资约90万元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光华工业园自来水(航校油库自来水)拆除后恢复及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
报名条件: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 (3)其他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需注册在本单位);②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比选申请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2009年或2010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若比选申请人按照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需要将比选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在比选人随机抽取之前传真给比选人,传真号为028-85190886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8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8月18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高新支行
账 号:5100140613705011127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8月19日14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高新管委会八楼规划建设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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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8-13|2010-8-18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8-85190905 |
联系传真: | 028-85190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