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局 |
代理单位: |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60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15,155.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标段名称:绿化
2、工程地点:北起太新路,南至栖霞大道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标段内的园林绿化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5155 m2。 |
报名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18日至 2010年8月2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承接过工程造价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项无效,时间、价格以合同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承接过工程造价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项无效,时间、价格以合同为准。)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开标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 (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开标时提供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缴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5)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 |
报名期限: | 2010-8-18|2010-8-24 |
联 系 人: | 韩洁 |
联系电话: | 025-83240044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0层G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