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梁丰路、河东路街景改造工程—597苗木网
招标单位: |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单位: |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22.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名称:梁丰路街景改造:牌楼、门卫工程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张家港建筑业网上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8月30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8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8月30日 |
报名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满足: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nbs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 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带本人在单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加盖社保公章的缴费清单证明)。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8月31日14点,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备注:本工程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按要求本公告延期一个工作日。 |
报名期限: | 2010-8-30|2010-8-30 |
联 系 人: | 滕方贞 |
联系电话: | 0512-65245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