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沙洲公园景观人行桥招标公告—597苗木网
招标单位: | 尤溪县城区建设指挥部 |
代理单位: |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沙洲公园景观人行桥 已由 尤溪县发改局 以 尤发改投[2010]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城区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城区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了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尤溪县城关沙洲公园 ; 2.2.工程建设规模:沙洲公园人行景观北桥预算建安造价157万元;沙洲公园人行景观连接桥预算建安造价8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沙洲公园人行景观北桥、沙洲公园人行景观连接桥。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自2009年1月起至今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过且罚期未满的施工企业及自然人参加本工程投标(依据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的违法违规档案公告)。 3.1.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三明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9 月3日至 2010 年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文苑大厦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施工图纸等)每份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5号) 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闽建筑〔2009〕16号)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尤溪县沙洲公园景观人行桥工程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整 (4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9 月18日15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本地有欠薪不良记录的和外地入尤投标人还应出示本项目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款凭证。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0-9-3|2010-9-18 |
联 系 人: | 林女士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6368589 13055555961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尤溪县文苑大厦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