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60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石湖景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约600万元 建筑面积: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6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10-10 至 2011-1-30 |
报名条件: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年内承担过 市政工程且单项合同造价为400万元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9-7 上午 09:00 至 2010-9-13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9-13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9-13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见备注)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报名材料需另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且附社保局有效联系电话、社保网址等可供上网查询的资料,以供核对; (3)上述“(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材料; (4)资格预审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0-9-7|2010-9-13 |
联 系 人: | 王战 |
联系电话: | 69560667 |
联系传真: | 69560668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
备 注: | 备注: (1)请各投标单位在预审材料封袋上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2)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原件需在报名时随同资格预审材料同时投入到指定的投标箱。 (3)请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原件②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材料原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③文明工地证明材料原件于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至15:00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核验。 (4)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前来核验原件的或未提供原件核实的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5)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考核,以企业获得的苏州市市级、江苏省省级、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为准。对“不良行为”的考核,以苏州市、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意见为准。获得过文明工地等奖项的,以颁发的批文或证书为准(如为参建单位,必须在批文或证书上明确),有效期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材料中提供所获得奖项的发文号及网址备查。有效期为:市级奖项或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为2009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7日;省级奖项或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为2008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7日;国家级奖项或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为2007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