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启动28个县(市、区)林改试点,目前已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探索出了适合山东实际的改革路子。今年全省全面展开林改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审查原承包合同、落实经营主体等工作程序,逐步转入外业勘界确权阶段。
597苗木网/2010年九月七日/讯 9月1日,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主持召开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全省林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和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调研演讲,对下步全省集体林权改革进行研究和部署。
贾万志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安排,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次重大改革,带有制度性和根本性,意义十分重大,各级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好,认识要到位。
贾万志要求,一是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当前林改工作中存在问题都与宣传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林改工作的每个阶段都要有宣传重点。现在山东的林权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各级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林改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把如何改、怎么改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要把农民的林木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交给大家。二是正确掌握林改核心政策是改革胜利与否的关键。一定要坚持速度服从质量,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农户。改革模式上,均分到户是主要形式,均股和均利是辅助形式。要坚持均分到户为主,呈现矛盾及时解决矛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三是严格林改程序的规范操作。林改的政策很明确,操作要规范。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各试点县要开展“林改回头看”活动。四是积极跟进配套改革。要在主体改革的中后期跟进配套改革,巩固主体改革效果,推进林改顺利发展。配套改革要坚持幼稚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山东率先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林业安全等其他配套政策待幼稚后再推进。五是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要在改革的发动、落实和验收阶段进行三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按时完成任务。
6月17日至30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省进行了督查。7月5日至9日,省人大对泰安市、枣庄市、青岛市、威海市进行了林改专题调研。